目前位置 : 首頁 / 學務處 / 轉發有關內政部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部分規定,業經該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,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。

轉發有關內政部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部分規定,業經該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,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。

張貼人:洪智信
 時間:2024-12-03
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11月26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30120439號函轉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3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相關資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下載,另已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,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。


:::

新生入學
電話:08-7223029
傳真:08-7211958
地址:屏東縣私立民生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【教務處】

網站版權所有 © 民生家事商業職業學校

載入中